被辛巴吐槽按摩椅價格貴3000 李佳琦:我不偷稅漏稅

(原標題:被辛巴吐槽按摩椅價格貴3000,李佳琦:“我不偷稅漏稅!”帶貨主播們如何繳稅?)

導讀:“快手一哥”和“淘寶一哥”槓上了!

因一款按摩椅的定價,快手頭部主播辛巴辛有志直播間嗆聲李佳琦所賣商品價格虛高,稱其賣的按摩椅比自己的貴了3000多元。

隨後,李佳琦疑似迴應辛巴質疑,表示自己賣的產品來自正規渠道,“要交稅的,我不搞偷稅漏稅!”

直播電商行業近年來一直深受詬病,面臨數據造假、瘋狂刷單與電商補稅等一系列問題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記   者丨李振、實習生 何恩鈺

編   輯丨李博、劉巷

部分內容來源:本站新聞、騰訊網

“雙十一”臨近,“快手一哥”卻與“淘寶一哥”隔空開懟。

因一款按摩椅的定價,快手頭部主播辛巴辛有志在直播間嗆聲李佳琦所賣商品價格虛高,稱其賣的按摩椅比自己的貴了3000多元。

隨後,李佳琦疑似迴應辛巴質疑,表示自己賣的產品來自正規渠道,“要交稅的,我不搞偷稅漏稅!”

李佳琦一語雙關式的迴應再次引來辛巴的反駁。辛巴稱其直播間售賣的產品交過稅之後,價格優勢依然明顯,並怒懟對方“連稅種都不懂”。

實際上,兩大頭部主播互嗆背後,恰恰是當前直播電商行業不規範的一個縮影。

直播電商行業近年來一直深受詬病,面臨數據造假、瘋狂刷單與電商補稅等一系列問題。

11月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部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要求加強管控虛假打折,不得發佈浮誇直播帶貨戰報虛增流量。

直播背後的“數字”遊戲

兩位頭部主播隔空“互嗆”,爭論的焦點其實是“價格”。

有網友特意去品牌官方旗艦店去問價,客服迴應兩位主播賣的並不是同款產品,李佳琦直播間賣的是高端款。

儘管如此,但在業內人士看來,“同款不同價”的情況在各大直播電商中屢見不鮮。

該人士表示,“直播賣貨”商業模式最核心的底層邏輯是“低單價”和“高折扣”。

直播電商的本質是商品促銷,通過主播賣力吆喝、降價、買贈等方式實現商品快速銷售。如此邏輯下,主播人氣越高帶貨能力越強,帶貨能力越強則越受商家青睞,拿到的折扣也越大。

圖 / 視覺中國

頭部主播的帶貨能力究竟有多強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今年618大促期間(6月1日-20日),李佳琦合計貨額爲10.6億元,合計直播54小時,每小時帶貨成交額爲1965萬元。

作爲快手平臺上頭部主播,辛巴則在6月14日創下直播帶貨新紀錄,平臺成交金額高達12.5億元,銷量910萬單。

廣州直播電商協會的監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授王剛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直播電商在銷售過程中存在價格差異是普遍現象,尤其是以李佳琦、薇婭、辛巴等爲代表的頭部網紅主播,他們更需要以網上最低價,甚至是行業最低價來吸引消費者。

“最低價一般是商家的營銷策略,同樣的商品賣給或者委託不同的主播帶貨,價格會有所不同,這要根據主播的人氣和帶貨能力。”王剛說。

這意味着,只要拿到的折扣低,即便爲商品納稅後,依然存在價格優勢。

而“高折扣”則導致了直播帶貨戰報浮誇等問題。前淘寶直播負責人趙圓圓曾在微博中抨擊過直播帶貨數據虛高問題。一款價值79元的面膜,直播平臺領消費券秒殺價1元,但最終數據都是按照原始消費價(79元)來統計。如此算來,動輒上億元的銷售額自然浮誇。

電商主播如何納稅?

日前,畢馬威聯合阿里研究院發佈的《邁向萬億市場的直播電商》報告預測,今年直播電商整體規模將達10500億元,直播電商在整個電商市場的滲透率將提升逾四個百分點至8.6%。

如此成績,也催生出一大批高薪職業羣體——直播電商主播。受疫情影響,各行業紛紛轉戰線上,大批量的互聯網從業者甚至網紅加入直播帶貨陣營。

頭部主播在創下銷售額上億的佳績下,收入也不斷走高。《新媒體藍皮書: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2020)》顯示,2019年頭部主播TOP10榜單收入門檻大幅提高,從之前的958萬元提高到1258萬元。

圖 / 視覺中國

直播帶貨已成爲各方淘金地,在主播們靠直播帶貨取得鉅額收入的同時,關於直播帶貨的納稅情況也成爲了備受關注的問題,直播帶貨主播該如何繳稅?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廈門稅務局官網披露了一封關於《新經濟網絡視聽產業稅務創新的提案》的答覆函,對網絡視聽行業和微商,包含網紅直播、直播帶貨等平臺新經濟的稅收徵管辦法做出明確答覆,指出直播帶貨被認定爲經營所得的屬性,可以按照覈定徵收率進行個人所得稅徵收。

薪寶科技薪研院高級研究員賴國傑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在2019年之前,網絡主播的收入主要是“工資薪金”和“打賞所得”兩部分,“工資薪金”部分按照3%-45%的稅率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打賞所得”部分,按照20%-40%的稅率繳納勞務報酬所得稅。

“但是在新個稅法出臺後,網絡主播們就不需要分別計稅了,合併至綜合所得徵稅,年末進行彙算清繳。”賴國傑說。

例如,據公開資料查詢,李佳琦名下有100%控股的5家企業,而這5家企業都是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按照現行稅法規定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只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

李佳琦用個人獨資企業這種“工作室”進行對外承接業務,業務收入就按照“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5%~35%超額累進稅率,並且享有全部利潤。

投訴率

需加強直播帶貨監管

圖 / 圖蟲

隨着直播帶貨日益火爆,有關消費的問題也逐漸暴露。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2020年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臺共接收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同比增長479.60%,其中關於直播帶貨的投訴佔比近六成。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髮現,目前相關法律如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以及2019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等雖對網絡交易中關於經營者責任義務有規定,但具體到直播電商行業中平臺、經營者與主播的責任界定劃分和尺度適用性等問題並沒有進一步釐清,涉及消費者權益的貫徹執行上也沒有進行明確。

對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修改《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基礎上起草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於10月20日起向社會徵求意見。

據瞭解,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新修改的監管辦法只是開始,其他有關部門也將強化監管規範職責,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監管覆蓋,引導直播電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業內專家認爲,加強對主播羣體的管理和規範很有必要。

從監管者角度來看,有關部門和平臺要着力強化主播人員素質管理,做好主播人羣的背景信息登記覈驗,通過系統性的培訓引導和規範化的考評機制,加強網絡主播的職業素養和規範意識

同時,也讓主播和經營者有了承擔法律責任和風險的意識,告誡其在引導消費者購物時要注重消費者的售後服務訴求特別是維權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