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 女童寒暑假可赴義與父同住

臺義爭女案,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法官裁定父親寒暑假可帶女童到義大利並定期視訊會面。(本報資料照片)

義大利籍男子與臺籍女子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達不願跟生父回國後,臺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主動裁定,在親權爭訟案裁決確定前,生父明年起可定期視訊探望女兒,寒暑假期間可帶女兒到義大利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可抗告。

至於北院另案裁定暫時處分,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女方應將女兒交付給男方,讓生父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部分,經生母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作成違憲判決、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目前仍在北院二審中。

義男與臺女2014年未婚生女,後來感情生變引爆跨海爭女多起官司,其中,一件親權訴訟中,北院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爲確保兒童的權利,在生父母沒有聲請的情況下,依職權主動裁定暫時處分。合議庭詢問女童意見後,裁定在社工協助,讓生父與女童從明年1月起每週1次視訊會面;女童可利用寒暑假時入境義國與其父及親屬在義國共同生活各10日、30日,並回復其對義國身分權利。

3名法官特別要求父母不要讓女童憂心「會被偷偷帶走」,讓她陷於父母僅可二擇一同住的困境,若父母有不配合裁定內容或逾期交付子女與他方,合議庭將列爲非友善父母行爲,作爲本案親權裁判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