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有條件交保王凱傑 北檢不服將再提抗告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28日臺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有條件交保「土國百人斬王凱傑後,臺北地檢署仍認爲王涉犯性侵未遂和既遂之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另院方附帶限制王居所並需固定時間派出所報到,也難防王男有意逃亡,因此,決定將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王凱傑有條件交保,檢方不服將再提抗告。(圖/東森新聞提供)

臺北地檢署指出,承辦檢察官認定王凱傑涉犯強制性交未遂、既遂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且法院原裁準羈押裁定認定有逃亡之虞,在客觀事實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爲何本次法院卻認爲被告已無逃亡之虞,顯見其間已有所矛盾。

臺北地檢署同時認爲,法官雖在交保中附帶王凱傑每週須按時向租住處派出所報到二次以及限制出境出海,但無法防止王男有逃亡的可能,因此將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建請撤銷交保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