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別忘申請失業給付!撫養小孩或45歲以上都可加發 一看秒懂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阿豪港式餐廳工作3年,月薪約在5萬元左右,今年初原本生意幾乎天天客滿的餐廳,在2月疫情爆發後業績狂掉,3月份僅剩去年同期2成,導致餐廳老闆只能被迫結束營業,面對突如其來的失業,阿豪十分錯愕。

幸好,阿豪上網搜尋後發現,若是遭到解僱者,可到勞動部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金。對此,勞保局指出,民衆只要是「非自願離職」,也就是說勞工公司關廠遷廠、休業、解散、宣告破產離職等原因,都可被認定爲是「非自願離職」。

勞保局表示,勞工如果被資遣了,必須要從退保當天往前推算,勞工保險必須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還要親自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失業認定,接着,自求職登記後的14天內,若無法經過就業服務機構的推薦與轉介,或是參加職業安排訓練者,就會被認定爲失業,勞保局就會核發失業給付。

至於失業給付可以領多少錢?勞保局說,失業給付會按照申請人被資遣時,當月退保再往前算6個月的月平均投保薪資60%發給,舉例來說,上述阿豪的月薪是5萬元,不過目前勞保投保最高上限爲4萬5800元,因此阿豪可拿到的失業給付即是2萬7480元,最長可領到6個月。

另外,像是阿豪有兩個小孩妻子也沒工作,根據規定每位受扶養的眷屬都還能額外多10%加給給付,最多20%。也就是說,阿豪每個月的失業給付除了剛剛上述的2萬7480元,還能額外多拿9160元,每個月共可拿到3萬6640元。

不過,勞保局也提醒,失業給付最長只可以領6個月,且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若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髮給9個月。但,只要領了失業給付者,之後再度就業的話,就會依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保險年資將會重算,不過就業保險法的年資與勞工保險的投保年資無關,因此也不用擔心自己的退休金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