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騰思潮:廖元豪》蔡+賴=蔡

大部分的人,把「副總統」想成總統的「副手」。就好像行政院院長與副院長、交通部部長與交通部次長的關係一樣。若真是如此,那選了一位好的副總統,的確能夠襄助總統,也能夠補總統之不足。例如,韓國瑜很草根又有霸氣,張善政則較是有書卷氣的無黨籍人士,可以互補。蔡英文與獨派不睦,又欠缺羣衆魅力,那聲望高又公然自稱「務實臺獨工作者」的賴清德配上來,也讓這個團隊更有力。這樣的美夢,真能實現嗎?恐怕未必。

首先要澄清一點:在法律上,「副總統」並不是總統的「副手」,而純粹只是「備胎」。憲法上並沒有針對副總統規定任何職權。《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也完全沒有規定「副總統」這個職位的功能。不像行政院所屬各部的組織法,都會針對副手(次長),明文規定其職權爲「輔助部長處理部務」。這也是當年呂秀蓮擔任副總統時曾經表示自己幾乎都沒有機會批閱公文的原因—本來就沒有法定職權。

在1996年,副總統連戰兼任行政院院長,立委們聲請大法官解釋,認爲這是違憲的。他們的理由之一就是以爲副總統是總統的副手,形同總統的手腳,所以不得兼任行政院院長。然而,大法官在《釋字419號》的回答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不得由一人兼任,其理甚明」,但副總統只是「總統之備位」,因此「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則既不生顯然牴觸權力分立原則之問題」。也就是說,副總統不是副手,只是備位。他(她)唯一會發揮功能的時候,就是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之時。

既然不是「副手」,而是「備位」,那找出一位互補的副總統有什麼幫助呢?這裡就要了解,有些權力的運作不是單純看法律的條文,而同時要觀察現實動態關係。

通常來說,如果總統非常信任副總統,願意授權副總統處理事務。那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甚至國安單位,就會知道副總統所說的話就代表總統的意思。此時,副總統雖然沒有「法律上」的職權,但可能「實質上」大權在握。

美國柯林頓總統時期的高爾副總統,以及小布希總統的副總統錢尼,就在許多事項上可以當作總統的代理人一般。反之,若總統對這個「備胎」的能力與忠誠不太信任,那副總統就會閒閒沒事做。當了副總統,形同被冷凍。還不如當立委、市長,更遠不如行政院院長來得出風頭。

甚至,光芒太亮的副總統還可能惹總統討厭。試想,一個巴不得總統缺位(辭職、死亡)或不能視事(動手術麻醉)的副總統,如果還有高度聲望,那豈不讓總統萬分警戒?這時,二者之間就有着緊張關係。若蔡英文連任,賴清德將來會因爲高度受蔡英文信任而大展身手,還是甘願如李元簇副總統那樣當個「沒有聲音的人」?或是功高震主而被猜忌,打入冷宮?這就要看蔡賴的互動了。

(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