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打10次分手砲!渣男嗆殺媽媽、曝光裸照 銀行OL被硬上7次

▲渣男嗆殺女友媽媽曝光裸照,打10次分手砲才肯刪照片,女友恐懼妥協。(圖/取自pakutaso圖庫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廖姓男子2016年不滿銀行OL女友小美化名)提分手,憤而傳簡訊揚言要殺女友母親,還拿出裸照威脅要散佈給大家欣賞,小美害怕之下只好妥協,2個月內在摩鐵被性侵7次,最後受不了才鼓起勇氣報案一審強制性交等3罪判廖男7年徒刑,廖男不滿判決上訴高院,高院4月17日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表示,擔任銀行行員的小美2016年6、7月間,發現廖男與前女友仍有聯絡決定提分手,不料廖男卻一口反咬是她另結新歡,怨憤之下竟透過Line傳訊恐嚇,短短2月內放話要殺人,「被我等到妳就很難看」、「硫酸潑妳」、「我會讓妳媽媽去住醫院」,「死、死、死、死、死、死、我們共同死!」

除了言語威脅,期間廖男甚至發送銀行OL下體裸照2張,強迫她繼續保持聯絡,否則會把照片公開,傳給她母親、現任男友、鄰居和銀行同事觀看,「我拿裸照去給妳看」、「改天我就發放給大家看」、「還有OO銀行人員看」、「我直接拿給妳媽媽先看,然後再拿給XX(OL現任男友)看,然後才輪到妳。」

廖男誆稱只要10次「分手砲」就會把裸照全數刪除,小美擔心生命名譽受到傷害只好妥協。小美2個月內就在基隆市和新北市內摩鐵被性侵7次,最後小美受不了決定向現任男友坦白一切,2人一起去警局報案向廖男提告恐嚇、強制性交等罪。

廖男辯稱只是想和小美複合,沒有無威脅、恐嚇和散佈裸照情事,數次發生性關係是兩情相悅。對此,基隆地院一審根據雙方訊息親友證詞,判處廖男7年有期徒刑;廖男不滿判決上訴高等法院,但高院法官酌審廖男違反小美意願,致使小美身心飽受折磨,認定一審用法無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