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羣聚 失業給付流程簡化

依就業保險法規範被保險人申請失業認定時要「親自」至公立就服機構辦理後,才能領取失業給付。(報系資料照)

依就業保險法規範,被保險人申請失業認定時要「親自」至公立就服機構辦理後,才能領取失業給付,但因現行疫情嚴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已發文給所轄各分署及各地公立就服機構,現行仍要親自辦理,但流程簡化至僅要確認如姓名電話基本資料,而如就業諮詢、就業推介皆改採電話聯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表示,就業保險法明定被保險人一定要親自臨櫃辦理求職登記後,辦理失業認定,經諮詢、推介後,才能領取失業給付,但因疫情憂心羣聚,除了實聯制外,也發函給各地公立就服機構「要求減少辦理失業認定停留時間」,只要確認基本資料後即可,而就業促進活動都均暫緩。

至於失業認定是否有其他方式不用讓失業勞工親赴公立就服機構?陳世昌表示,近期也已進行相關討論。

此外,去年祭出的「應屆畢業生協助措施」中多數方案已結束,而因去年年底就業情勢不錯,僅剩「僱用青年獎助計劃」尚未啓動,陳世昌說,從現行包括就業率失業率勞參率、求才登記職缺等並未明顯減少。

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已逕付二讀,可望在31日三讀,並將期程再延一年,陳世昌說,如提供減班休息(減班休息)勞工半數薪資差額的「安心就業計劃」原本期程僅至6月底,如特別條例通過後也會配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