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ETF美已上市、臺灣還早! 金管會:現行法規不允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 (魏喬怡攝)

美國證管會(SEC)已覈准首批直接投資比特幣的ETF在美國上市,爲國內投信發行相關ETF再掀熱議。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11日表示,依現行規定,「比特幣」不屬於「有價證券」、不列屬ETF可追蹤的成分,因此臺灣投信業者無法跟進,單一連結、組合式基金(fund of fund)也不能連結或投資,若銷售境外相關基金亦是違法。

黃厚銘指出,證投信才能發ETF,而據投信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的規定,ETF追蹤的指數成份必須是「有價證券」像股票、債券或其他覈准的有價證券,但虛擬貨幣、比特幣不是已核備的有價證券,所以現在投信無法發行。

至於國內投信能不能發行連結追蹤美國比特幣ETF的基金?黃厚銘說,單一連結型基金不行,至於「Fund of fund(組合基金)」,目前沒有相關規定,但也是要送審,目前沒有投信來跟金管會申請發行投資比特幣的基金,但的確有投資比特幣相關公司的基金,就像黃金基金也不是投資黃金,而是投資黃金相關公司的股票。

將來是否會修改基金管理辦法開放比特幣ETF,黃厚銘指出,正在收集資料中,目前主要市場也只有美、香港有相關ETF,還要再做研究。不過所有基金在國內想要發行、銷售給投資人,都需向金會申請覈准或申報申設,因此在國內兜售銷售比特幣ETF,不管境內外基金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