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坡緊鄰15公尺懸崖沒圍欄 苗栗公所發現投訴、肇事竟是同一人

民衆投訴永興村1處農路緊鄰懸崖圍欄獅潭公所現勘發現原有天然樹障被砍伐,緊急擺設交通錐等安全警示措施。(獅潭鄉公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民衆投訴永興村1處農路緊鄰懸崖沒圍欄,獅潭鄉公所現勘發現原有天然樹障被砍伐,緊急擺設交通錐等安全警示措施。(獅潭鄉公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獅潭鄉永興村永東農道上達土地區間道路,被民衆投訴長達700公尺道路無邊坡護欄設施、夜間照明不足,緊鄰懸崖非常危險,但鄉公所現勘調查,卻指出該邊坡原有樹木天然屏障,是投訴人私自砍伐,疑涉違《森林法函文縣府會勘,林務科表示,將通知地主行爲人說明釐清案情

投訴人就是肇事者,這麼誇張的事情就發生在獅潭。今年7月底羅姓民衆在網路PO文投訴,獅潭鄉永興村永東農道往土地公區間道路,有長達700公尺道路沒有設置護欄,加上夜間照明不足,下方緊鄰15公尺懸崖,堪稱是「第一危險路段」,希望公所能儘快搶修,甚至找來民代陳情。

不過鄉公所接獲陳情後派員現勘調查,卻發現該路段下邊坡原有樹徑達40至50公分的樹木天然屏障,全被人私自砍光,沒了樹木屏障,下邊坡縱深可達6至7公尺,看起來的確危險,因此緊急設置交通錐、警示燈並拉起警示帶,詳細追問才發現,原來投訴人就是砍掉樹木的肇事者。

鄉公所建設課指出,當時邀集投訴人會勘,他坦承樹木是他砍的,但地主不是他,覺得地主疏於管理,樹木雜亂有礙觀瞻才動手砍樹,當下有告誡他不應私自砍伐,但樹被砍已成事實,公所顧及用路安全還是會增設護欄,只是目前預算有限,且此案是人爲天災排程仍以緊急且交通需求量大者優先

縣府農業處林務科表示,此案待收到公文後,先查地號確認是否爲國有土地,若爲國有土地將由國產署及林務局處理;非國有土地則通知地主及行爲人向縣府說明,行爲人若未經申請覈准且未取得地主同意砍伐,除依《森林法》最低處12萬元罰鍰,涉及侵佔、竊盜等刑事罪,案件將移送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