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六獎」發票換泡麪 法官念「家境差」輕判3個月

男子僞造發票以換取食物。(圖/示意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1名張姓男子竄改統一發票號碼,並將假中獎發票拿去超商,謊稱是中了六獎商品,後來再犯時被查獲,但因爲法官念在他家境不好,纔會出此下策獲取食物,被判有期徒刑3個月。

根據判決書,28歲的張男先用指甲刮掉5張去年5、6月的統一發票後3碼,然後再用原子筆改寫成頭獎號碼的後3碼,最後拿去便利商店兌獎,成功騙得同值泡麪等食物,但因爲店員拿發票去郵局兌換時發現有問題,他想再次以相同手法兌換時便被識破。

張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案,但是卻辯稱有輕度智能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是又拿不出來,而法官認爲他雖然損害統一發票公信力正確性,但考量其家境不好,平時擔任臨時工父親無業母親又罹患精神疾病變造發票只是爲了要換取食物,金額也不高,量處有期徒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