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質疑選罷法修正違憲 政院:人民對參選資格有高期待

行政院代理髮言人羅秉成。(資料照,黃婉婷攝)

針對政院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規定洗錢定讞將褫奪參政權終身,前總統陳水扁認爲有違憲之虞,今天下午赴行政院、立法院請願。對此,行政院代理髮言人羅秉成2日表示,人民對於參選人資格有越來越高的期待和要求,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相關規定的修正,但政院也尊重相關意見的表達。

羅秉成表示,臺灣在民主化後歷經一次又一次民主選舉的洗煉,臺灣的民主制度運作也越趨成熟穩健,而對於參選人的資格,人民也有越來越高的期待與要求。鑑於民選公職人員擔負執行監督、制衡行政部門的重責大任,其需具備更高的尊嚴、信賴及名譽等資格與條件,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相關規定的修正。

羅秉成說,且我國早已有將特定犯罪紀錄作爲職業限制或消極資格之一的立法先例,本案政院已於去年12月15日連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送請立法院審議,政院也尊重相關意見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