婊是年輕人用語?罵人「婊賣家」不算污辱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名21歲的陳姓年輕女子,2008年時在網路上向陳姓賣家購買1套cosplay的服裝,但在拿到實品後卻發現品質不如預期,與賣家溝通又未獲得良好迴應,因此於2009年在網路上寫了一篇文章內容除批評該賣家的產品品質不佳,最後更補上一句「婊賣家」,賣家因此告上法院,但陳姓買家在2日獲宣判無罪

這起案子持續纏訟了3年,板橋地檢署最初時認爲「婊」字是年輕人之間的流行用語意思是指遭到陷害或是矇騙,與「婊子」並不相同;但由於高檢署始終對此解釋有疑義,所以在去年將此案三度發回續查。雖然檢方改爲認定「婊」等同「婊子」,以此起訴陳女,但板橋地院仍採取檢方之前的說法,判買家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