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荷包過不去!買賣屋節稅4大招大公開

▲今年因疫情因素,2019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間延至6月30日止。(圖/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張菱育臺北報導

一年一度的報稅季來到!今年因疫情的因素,2019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間延至6月30日止。專家提醒,買賣房屋要留意節稅4大法,包括售屋族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購屋族「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換屋族「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節稅法、包租公租金免稅、必要費用減除」等節稅法。

永慶房屋契約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在2019年售屋者,需確認售屋所得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舊制,房屋若在2016年1月1日前取得,適用舊制,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須在今年6月前完成申報;若適用新制,則課徵房地合一稅,須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不是納入綜合所得中報稅。

陳俊宏指出,在2019年有售屋的民衆,善用「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若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

若是在2019年購屋的納稅人,每月負擔的房貸利息也可扣除,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向金融機構申辦購屋借款的當年度繳納利息單據正本才能認列扣除,私人借貸無法列報扣除的。陳俊宏補充,每年扣除額上限爲30萬元,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爲限,且房屋爲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至於去年有換屋的納稅人,報稅時可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但要確認適用新制還舊制,舊制之重購退稅小屋大屋全額退稅,但大屋換小屋則不能退稅;新制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按買賣價格的比例退稅,但重購後5年內不能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另外,若是參與包租代管房東,享有所得稅優惠。若是將房屋出租給接受租金補貼的房客,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外,自租可減免的必要耗損與費用,爲租金收入43%,但透過縣市政府覈准租屋服務,將房子出租做居住、長期照顧服務等的社會住宅使用,則可減除的必要損耗及費用,提高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