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業者行賄巡墓園 包庇喪家違法修墓!下場出爐

臺北地檢署

去年自北市殯葬處退休並選上里長的前巡墓員陳健郎,在其任內涉嫌包庇妻子開設的一方禮儀公司,未舉發掘骨、修墓的違規喪家,並透過造墓業者邱垂港居間聯繫,由「一方」承攬葛姓喪家殯葬事宜,除使葛姓喪家免受至少3萬元違規裁罰,也圖利妻子公司取得喪葬生意;臺北地檢署今(2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陳、邱2人,並請求法院判決2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並沒收或追徵不法所得。

據檢方調查,一方禮儀公司承攬葛姓喪家的合葬及修墓費用,共收費10萬7600元,扣除成本及朋分後,陳健郎、邱垂港各獲不法利益7800元、2萬元;而違規的葛姓喪家因此免受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行政裁罰。

檢廉查出,陳健郎自2018年1月起與鄭姓妻子共同經營一方禮儀公司,並與邱垂港合作殯葬生意牟利;葛姓喪家因母親過世後,爲使母親與早年辭世的父親合葬,未經合法申請,於2018年10月間重修父親的墓地,並將父母一同合葬於非屬公墓「龍崗墓園」。

而一方公司承攬葛姓喪家的修墓生意,陳明知葛姓喪家未事先申請修墓,仍包庇違規情事,使葛姓喪家免受違規裁罰。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未獲起掘許可,不得起掘、遷葬,違者可裁罰3萬至15萬元罰鍰。巡墓員則負責舉發此類違規行爲,會勘後視情節予以行政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