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業「豬骨混人骨翻炒」浮報6104具遺骸!色貪官放水詐國庫1628萬

新北八里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公共工程案爆官商勾結,用豬骨混充人骨A市府無主骸骨遷葬費。(資料照/東森新聞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北市連姓公務員日前在八里區處理徵收地時,因該區地下埋有大量無主先人骨骸,在得知處理一袋的補助費用爲8000元后,竟與殯葬業者聯合,用大量豬骨混充人骨,浮報6104具死人骨頭,詐取1628萬餘元。士林地院2017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公懲會本月1日判他撤職,並停任公職4年。

新北市政府政局2012年辦理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公共工程案」時,因該區地下埋有大量無主先人骨骸,得標的營造工程廠商委託殯葬業者進行遷葬。當時受託的殯葬業者爲了能借機海撈一筆,竟先買通經辦審覈的連姓公務員放水,隨後再開車到林口桃園中壢市觀音鄉等地收購大量的豬骨頭,把豬骨和6千多具無主骨骸混合、翻炒,混充成百件骨灰罈,浮報遷葬費用,詐得1628萬餘元。

期間殯葬業者爲了順利浮報骨灰數量並詐取公款,不僅拿了200多萬元賄賂連姓公務員,另外,還應他的要求,在工程驗收前招待「花酒」,到淡水地區有女陪侍的茶藝館「喝茶」,次數更高達10多次。

▲新北市八里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公共工程案爆官商勾結,用豬骨混充人骨A市府無主骸骨遷葬費。(資料照/東森新聞)

法院審理時,連姓公務員否認犯行,辯稱自己跟殯葬業者拿錢是經際濟困難的借款,並非收賄。但連員同事出庭證稱,正式驗收時新北市地政局雖是主驗,但因連員較懂殯葬業務,主要都還是由他處理,印象中,連員還有跟廠商說「要燒白一點」、「這沒有洗乾淨」等話,顯示他掌握主導權

士林地院審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連員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在上訴中;另公懲會本月1日也判他撤職,並停任公職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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