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傳子女 會計師:「繼承」較「贈與」簡單、有利

▲不動產。(圖/記者張菱育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父母財富想要傳給子女,不動產也是相當重要的傳承工具之一,但是父母要將不動產傳子女,要用「贈與」好還是「繼承」好?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不論是透過贈與或者是繼承的方式,都要考慮子女在短期之內是否會有出售房屋,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但是,如果以單純轉移來說,繼承不計算土增稅、免稅額又較高,相對來說比較有利。

不動產移轉給子女有兩種方式,一爲採取贈與的方式送給子女,主要有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兩種租稅負擔,一般父母都會利用每年贈與免稅額220萬元逐年贈與子女,具節省贈與稅的負擔效果。另外,因爲不動產的方式是以公告現值(土地公告現值或者房地公告現值)計入贈與總額,而公告現值多半低於市價,同樣能夠有效降低贈與稅。

另一種方式則是由繼承方式移轉不動產,由繼承方式轉移土地,免土增稅外;且遺產總額當中有相當多的免徵項目可以扣除,其中免稅額就有1200萬元、加上喪葬費123萬元,以及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扣除額50萬元,起碼有1373萬元不會被課到遺產稅,而且子女繼承後再將土地賣掉,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也會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負就會降低,也是可以考慮轉移給子女的一種方式。

房地合一稅上路之後,不論是透過贈與或繼承轉移不動產,一定要考慮未來用途短期內出售恐要付出更多的稅負。安永解釋,主因是繼承與受贈取得的不動產,當子女出售時其財產交易所得,應該以成交價(市價)扣除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或者土地現值按政府發佈的消費者物價調整之後價值,與相關必要費用後的餘額所得額,再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數額後的餘額,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課徵高額的房地合一稅,這是民衆在移轉不動產、財富傳承時一定要考慮。

比較繼承、買賣與贈與的三種方式,其中繼承的方式最爲單純,且免稅額對多數的家庭而言都是足夠的,如果想把不動產留給特定的繼承人,就必須在不侵犯特留分前提之下,可用遺囑的方式指定。而買賣與贈與的差別在於,買賣方式的土地增值稅可以使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稅率;但是贈與則無法,還可能被課徵高額的贈與稅,還可能被課高額的贈與稅,整體來說買賣方式相對划算。父母與子女之間如果以買賣方式移轉不動產,除了土地增值稅外,要注意資金流程

▼不動產移轉給子女方式比較表。(圖/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