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授信新規出爐 金管會:房貸八成以上將採更高風險權數

金管會今日公佈LTV新法。(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29)日宣佈不動產授信計提資本規定,新法實施後,LTV在80%以上者則將適用更高的風險權數。目前已有10家銀行決定年底前率先採用,分別是合庫銀、北富銀、國泰華銀新光銀、元大銀、永豐銀、玉山銀、臺新銀日盛銀、中信銀。

金管會鑑於新版LTV法是依住宅商用不動產曝險的還款來源,是否爲該不動產所產生現金流區分收益型及一般型,再依LTV高低適用相對應之風險權數,較現行適用固定風險權數之資本計提方法更具風險敏感性,所以規劃提前自110年6月起與國際接軌,並允許銀行已準備完妥者提前自109年底採用。

修正草案已請銀行完成試算評估工作並提供相關建議,將於近期修正發佈「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金管會指出,新版LTV法實施後,對於LTV在80%以下的曝險所適用的風險權數將較現行方法爲低,LTV在80%以上者則將適用更高的風險權數。

另ADC曝險多將適用150%的風險權數,也較現行屬企業債權且無外部信評者適用100%之風險權數更高。由於本國銀行歷年辦理之不動產曝險在多年還本付息之後,現行LTV多在80%以下,因此新版LTV法之試算結果對於銀行之資本適足比率呈現正面之影響,修正後規定對於未來銀行承作新的不動產授信案件風險管理將更精確,LTV超過80%以上之授信案件將加重銀行之資本計提及經營成本,可促使銀行更審慎控管不動產授信之風險管理。

金管會表示,鑑於銀行對不動產之鑑估價將影響資本計提之結果,爲強化銀行鑑價方法之可信度和完整性,以及LTV法計算之一致性,針對銀行採用新版LTV法,已要求銀行應訂定鑑價、檢視、查覈之內部控制之自律規範,並留存完整鑑價相關資料以供查覈。

金管會強調,金融檢查如有發現銀行未符合LTV法相關要求時,金管會將要求其回覆至依現行之簡單法計提資本,並限期改善,或採行額外提列資本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