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提高基層治理水平(治理之道)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十四五’時期,要在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基層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新舊矛盾相互交織,利益關係更加多變,治理的複雜性和艱鉅性更加凸顯。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必須不斷提高基層治理水平

近年來,我國基層社會治理方式和手段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日益完善,基層治理能力不斷提高,爲成功防範化解各種風險挑戰、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打贏脫貧攻堅戰等提供了堅實支撐。但與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基層治理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要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部署,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不斷提高基層治理能力,實現基層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更好發揮自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基礎作用。自治是社會治理方式現代化中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標誌,是基層社會充滿活力的重要源頭。在長期實踐中,我們不斷探索創新基層羣衆自治實現途徑,努力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當前,人民羣衆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意識越來越強、能力不斷提升,這爲更好發揮自治作用提供了有利條件。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羣衆自治機制,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中進一步激發羣衆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人民羣衆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不斷拓寬人民羣衆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

更好發揮法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基層是依法治國的基礎所在。要充分發揮法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積極迴應人民羣衆法治需求,善於運用法思維和法治方式防範風險、化解矛盾、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切實讓人民羣衆感受到法治就在身邊。善於用法治思維引導和規範社會生活,培育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讓法治理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實踐。完善各項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發揮好人民法庭、人民調解組織等在普法教育、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基層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對人民羣衆持續有效地開展普法教育。加強基層黨員幹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使尊法學守法用法成爲基層黨員、幹部的自覺行爲和必備素質

更好發揮德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教化作用。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法律有效實施離不開道德支撐。道德能夠引導人們自覺遵守法律規範,增強人們的權利意識、平等意識、責任意識等,讓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應充分發揮道德教化作用,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深入挖掘和汲取中華優秀傳統道德文化精髓,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精神動力。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學生守則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建立懲戒失德行爲機制。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緊密結合起來,樹立良好行爲規範和社會風尚

(作者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