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區提名 改中央委員過半同意

國民黨中央委員行使不分區立委名單同意權,從過去採負面表述(不同意票過半)改爲正面表述(同意票過半)。(王英豪攝)

國民黨中常會昨討論改委會總結報告及6日全代會「一章四法」修法內容,幾乎如原案通過,但中央委員行使不分區立委名單同意權,從過去採負面表述(不同意票過半)改爲正面表述(同意票過半)。中央委員席次縮減,經中常委討論決定「由210席減少爲190席,候補席次由105席減到95席」。

過去國民黨不分區名單都由中央委員投票,被提名人須獲過半不同意票纔會被刷掉。本屆不分區立委提名,排序第17名張顯耀獲得106票不同意、57票同意,因不同意票過半被刷掉,其他包括排序第4吳斯懷、第16車宜靜及第19範成連,儘管不同意票都高過同意票數,但因不同意票未過半,仍獲提名,範成連因另有爭議而主動棄權。

過去黨章並未明訂中央委員行使不分區立委同意權方式,而是組發會在選前提出「不分區提名辦法」時採負面表列,黨內爲了同意權行使方式爭吵多年。

昨天中午副秘書長李彥秀、柯志恩邀部分中常委溝通改委會總結報告,就提及不分區立委同意權之事,盼維持原制「尊重主席職權」。下午中常會中,果然有沈慶光等多位中常委主張改採正面表列,雖然組發會主委李哲華力主「尊重主席職權」、「可在不分區立委提名辦法修訂即可」,但中常委指前主席吳敦義去年提名不分區,就答應以後改採正面表列。

江啓臣尊重中常委,同意這次全代會,在黨章中有關「中央委員權職」增訂以正面表列方式行使不分區立委同意權條文化。

黨務人士指出,不分區立委提名屬主席職權,因不乏與黨的關係較弱或名氣不大卻有專業實力者,若採正面表列,恐難過關;此外,一旦改採正面表列,也恐衍生被提名人「綁」中央委員等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