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告白自認被甩 男大生刺殺女同學「證明殺人能力」

▲不甘心暗戀的女同學刻意疏遠,男大生持刀企圖割喉殺人。(圖/非本新聞當事人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國立宜蘭大學一名蕭姓男大生單戀同班的劉姓女同學,因爲不滿對方刻意疏遠,又聽信傳聞劉女說他壞話,竟由愛生恨,半夜持刀尾隨對方進入校園後,從後方熊抱企圖割喉殺人,犯後還告訴學校教官:「是爲了證明自己有殺人的能力」,被臺灣高等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今年21歲的蕭男2013年考上國立宜蘭大學後,單戀班上一名劉姓女同學,沒有勇氣告白卻「自認」被對方甩了,還曾在臉書上留言:「幹!我纔剛上大學沒多久,就失戀兩次」、「嫉妒中的男人是很可怕的」,後來因爲聽說劉女說他壞話,感覺受辱,竟憤而決定殺人報復。

蕭男在同年12月13日晚間,手持水果刀尾隨劉女進入校園,然後從後方將她抱住,見劉女因爲受到驚嚇放聲尖叫,立刻伸手摀住她的嘴巴結果反被狠咬一口,痛得鬆手,但他仍繼續攻擊劉女的頭、臉,還企圖直接刺向喉嚨殺人,幸好劉女不斷尖叫反抗,引起其他學生出來察看,蕭男這才停手逃離現場,但劉女的嘴角前額都受到刀傷,左手臂韌帶更慘遭割斷。

事後蕭男不但在臉書上分享「快樂殺人--維基百科」,還告訴教官行兇「是爲了證明自己有殺人的能力」,法院審理時,卻改口辯稱只是拿刀嚇唬劉女,因爲被她咬了一口,感覺疼痛纔不小心刀割到她,否認有殺人故意。但法官並不採信他的說詞,最後判決5年半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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