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指關說!前檢察長求償100萬 名嘴:從沒說是他

資深媒體黃越宏開庭時表示,記者中都未點名林朝鬆。(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花蓮高分檢察長林朝鬆,不滿資深媒體人黃越宏開記者會,及在其《法治時報》上的報導說他疑有「關說」,對黃越宏及三立電視臺提起民事求償,要求100萬元並登報道歉。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黃越宏強調,記者會上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林朝鬆的名字,並未侵犯、詆譭他的名譽

黃越宏表示,2017年臺灣陪審團協會記者會上,他從頭到尾都沒提到林朝鬆的名字,且記者會中所述內容目的純屬公益,爲推動、改善司法的陪審團制,原告對號入座,但事實上他沒有侵犯之意。而他當時舉了包括蔡正元案3個案例,都在強調司法程序上有可議之處,希望以該3案例說服大衆支持陪審團制度

三立電視臺派出的法務則表示,報導系針對記者會的採訪,內容全以記者會內容爲主,且經平衡報導,並未傷害林朝鬆的權益

2017年2月,臺灣陪審團協會召開記者會,會中黃越宏直指士林地檢署疑接受政治關說,讓檢察官推翻法官審判權,將蔡正元案處分不起訴。不滿遭不實指控,林朝鬆對黃越宏提起加重誹謗告訴。

2019年2月,林朝鬆再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狀,針對三立新聞在記者會後,並未向他查證,便製作標題爲「皇后貞操遭質疑!推陪審制『咬法界』 爆4大案司法關說」報導,新聞畫面中除有他的照片外,該新聞也在Youtube上供民衆瀏覽,卻未做合理查證便發佈,已嚴重侵犯他的名譽權,而黃越宏身爲資深媒體人,應先善盡查證義務,卻在未提出任何證據下,輕率散播不實陳述,顯見其惡意。

林朝鬆表示,向黃越宏等人求償的100萬元,扣除訴訟所需費用後,餘額全數捐給慈善團體,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另要求應在4家平面媒體及《法治時報》等,於頭版刊登道歉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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