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延長境管8月 練臺生提抗告遭駁

錢櫃KTV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慘劇,臺北地方法院以錢櫃董事長練臺生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資料照,陳君瑋攝)

錢櫃KTV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慘劇,臺北地方法院以錢櫃董事長練臺生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但練向臺灣高等法院提抗告,高院認爲,練自承尚有部分被害人未達成和解,北院延長境管並無違法,駁回抗告,練遭延長境管8月確定。

錢櫃林森店去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因疫情衝擊業績,練臺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劃,4月26日包商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由於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北檢依《刑法》過失致死罪、《消防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5罪起訴練臺生7人。

合議庭認爲,練臺生具有相當資力,加上本案被害人衆多、受害法益亦重,有相當理由足認練臺生在訴訟程序進行中若發現對己不利情事發生時,有潛逃海外不歸之可能性及疑慮,裁定自8月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練向高院提抗告,強調沒有延滯訴訟或妨害調查行爲,本案是廠商私自關閉消防安全設備,才造成傷亡,他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火災發生後,已與6位罹難者家屬、100位傷者和解,僅少部分被害人尚未和解,北院延長境管違法,請求撤銷。

但高院認爲,練自承確有部分被害人尚未和解,且練具有資力,加上本案被害人衆多、受害法益亦重,原審認爲練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必要,並無違法,練抗告無理由,依法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