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指控「暗槓收歸己用」損名譽 王炳忠告三立、自由

王炳忠到北檢按鈴媒體加重誹謗。(圖/記者張曼蘋攝,下同)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周泓旭陸生共諜案,去年12月底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住處,昨天將周泓旭追加起訴併案高院審理,且指出周涉嫌利用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人成立網路媒體「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執行代號星火 T 計劃」計劃。王炳忠今天中午再赴臺北地檢署,強調他從頭到尾都是證人,但自由時報和三立卻害他名譽受損,因此按鈴控告三立新聞部總監、採訪中心主任及自由時報撰稿記者加重誹謗。

王炳忠表示,北檢從頭到尾沒有把他列爲犯罪嫌疑人分案,雖然有民衆告發他涉案,但人人都可以告發,可是北檢並無指控他有犯罪嫌疑,但部分媒體卻用肯定語氣,指控他就是拿大陸國臺辦的錢,「甚至三立新聞說他暗槓收歸己用」,昨晚也有嚴正聲明、先禮後兵,希望媒體可以澄清,但三立與自由時報卻沒有澄清,三立甚至還加重去講,「我不得不來提告他們涉犯加重誹謗。」

北檢昨發佈新聞稿指出,周泓旭於「2015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署名甫辰)」中具體載明,「燎原網站目前由國臺辦全額支持,截至2015年底,啓用資金實到20萬美金,因王父保管不慎遺失2萬,目前可用資金有18萬美金左右。但初期網站公司建設營運所需(含房屋購置頭期款)約400萬新臺幣,故綽綽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