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中華奧會改國家奧會 親民黨團將國體法拉下協商

▲立法院會。(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立法院26日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親民黨團則在會中提案,將「國民體育條文修正草案」交付朝野協商,並指出現行法運作順暢情況下,特意要將「中華奧會」字眼改爲「國家奧會」,根本是無端增加困擾、沒事找事做,扭曲原本國體改革單項協會體壇亂象的原意,若因此讓運動選手失去參與國際重大賽事機會,豈不因小失大,故盼朝野冷靜一個月,仔細評估國內外各方可能影響後再做定奪。

親民黨團表示,這次「國民體育法」修法,主要有改革單項協會、加強照顧選手兩面向,原本若僅針對該兩方面修法,親民黨團尊重朝野協商結果,但在討論第五章中華奧會的法人地位時,在各黨團及委員版本中均無修正提案下,突然提出將「中華奧會」等字眼改爲「國家奧會」,讓這次單純的修法複雜化。

親民黨團指出,體育署稱該文字修正不會涉及中華奧會更名或原有權益損失,既然如此爲何要多此一舉、無事生波,且若體育署認爲將「中華奧會」字眼改爲「國家奧會」是早該做的事,爲何不論是行政院提案,或是各政黨、個別委員共13個版本中,仍沿用「中華奧會」等文字,直到本月3日審查時才驚覺要將「中華奧會」修正爲「國家奧會」?這種靈光乍現、突襲式的修法模式,絲毫沒有邏輯可言。

親民黨團進一步說,更令人擔憂的是,若照委員會審查版本通過,我方官員一直強調是國內法,跟奧林匹克憲章相關規定無違,將來若因此讓我國運動選手在國際賽場上受到打壓,甚至無法參賽,誰要負責?這種「嘴砲建國」、「自爽自嗨」式修法,到底是在照顧運動選手、拓展體育外交空間,還是適得其反、因小失大,讓運動選手可能沒有明天?

親民黨團說,主張將「國民體育法」條文修正草案交付協商,盼朝野各政黨再坐下來好好討論,充分評估各種風險利弊後再做定奪;親民黨團瞭解改革單項協會迫在眉睫,但修法絕不能因小失大,無端摻和其他無關之修正,讓整個修法美意遭到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