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錢就能任性! 阿聯酋新法:禁止豢養大型貓科動物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日前通過新法,嚴禁任何人飼養或交易大型貓科動物。(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阿聯酋)給人的印象總是富有與闊氣,這個盛產石油國家的確有部分的人的財力多得嚇人,而且他們除了生活奢靡之外,更是熱衷於一切可以彰顯自己身分地位活動,其中包含了豢養危險的大型貓科動物,例如:獅子獵豹老虎,但現在這些人恐怕得收斂一點了。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於1月4日通過了新的法條,未來只要「把任何大型貓科動物或異國動物帶至公共場所的人,都有可能判處至多 6個月的監禁,以及50萬迪拉姆(約臺幣434萬元)的罰款。」所謂的異國動物還包含了「所有野生或被馴化的危險動物」。

新法中更明訂「不得已個人身分交易或豢養野生動物和任何經過馴養的危險動物,若有人試圖用豢養的野生動物恫嚇他人,罰款額可增至70萬迪拉姆。」根據法律,這類動物只能出現在動物園、野生公園馬戲團研究中心。當局政府聲明中表示:「大部分的野生動物都不該被當作寵物豢養,因爲牠們很容易出現難以預知,且無法掌控的行爲。」

除此之外,最新通過的法規也對於傳統上把狗狗當作寵物的人有所規範。如果要帶狗出去散步,飼主必須向政府申請許可,並且在公共場所必須使用牽繩,否則將會面臨對高10萬迪拉姆(約臺幣86萬)的罰款。

這顯示了動保議題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漸漸地取得重視,當地動保團體也對阿聯政府的舉動表示肯定,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杜拜分區主任穆罕默德(El Sayed Mohamed)認爲,這項法規爲海灣國家合作委員會(GCC)樹立了榜樣,他說:「我們非常歡迎,也很樂見阿聯政府願意通過這項重要的法案。我們希望能成爲動保議題在國際間的里程碑,無論是中東地區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