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電價凍漲案表決通過!綠黨團: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經濟部強調是依法行事,立法院用決議方式取代法律,這是推翻過去的修法,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摘自民進黨立院黨團直播)

立法院昨通過決議凍漲電價,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審議是依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且後續已寫入法律,並依照《電業法49條》辦理,經濟部尊重國會的決議;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經濟部強調是依法行事,立法院用決議方式取代法律,這是推翻過去的修法,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吳思瑤指出,經濟部強調是依法行事,立法院用決議方式取代法律,這是推翻過去的修法,《電業法49條》是2017年三讀通過的條文,清楚明訂各項電費收費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有完整的計算公式,將費率覈定後公告;任何辦理電價收費費率的審議及覈定都應該組成電價審議委員會,立法院不能用決議取代過去立法,這是違反自己法律的決議,《電業法49條》電價屬於行政機關權力,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2017年大家希望讓電價迴歸專業,這是很清楚原則,昨天藍白決議要求電價凍漲,但是可以憑着人數多數來逼行政單位違法嗎?牴觸法規規範的程序嗎?這是大家最該警惕。

洪申翰說,在野黨以粗暴方式想要通過各種決議案,要求行政部門違法的事情,毫無法治觀念,也無權力分立的概念,就是補貼用電大戶、劫貧濟富,爲什麼要圖利這些用電大戶?這跟要照顧民生是完全不一致,決議做下去要用全民資產補貼大用戶,而且用越多拿到越多,到目前爲止在野黨都不敢面對這樣的批評,還開始塑造凍漲電價,反而讓社會大衆損失更多,讓社會更加劇不公平。

而日前國民黨也提出要修《電業法》,對此,吳思瑤也說,在野黨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但是呼籲修法不要讓政治凌駕專業,如果要提出電業法49條修正案,而且強行入法未來電價調漲調降必須經過立法院,就是透過修法逾越憲政權力分立原則,用立法權取代行政權,這樣邏輯和政治意圖讓政府對電價合理化來綁手綁腳,在野黨聯手用修法方式,但是政治意圖很清楚,臺電是國家的,臺電是全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