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一例一休 COMEBUY遭控用「特殊方式」規避加班費

員工檢舉飲料店COMEBUY規避加班費工作超時等。(圖/記者翁嫆琄攝,下同)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一例一休上路後,不少企業都想盡辦法規責任,知名飲料店COMEBUY的員工3日出面指控公司強迫他們簽署合約,將超過8個小時的加班工時及假日加班工時,轉移到名爲「威顧集團」的第三方公司,以此方式規避一例一休公司應付的加班費。

臺灣工人先鋒協會於今年年初,陸續接到於COMEBUY(長沂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工作的王先生與阮同學申訴,協會今天與申訴人一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COMEBUY的違法事證

出席記者會的阮同學去年6月在COMEBUY政大店打工,她說明,打工常常工時都超過8小時,但從來都沒有領過加班費,結果今年初店長個別約談員工,還明講「公司不可能給你們加班費」,要求他們簽下同意書,將加班時數移轉到威顧集團,否則就領不到超時工作的薪水

另外,王先生則是COMEBUY TEA的正職員工,除了也被要求將加班時數轉到威顧公司外,不但過年不計加班費,只能以「抽成」方式計薪,且他是領月薪,但公司約定一天正常上班9小時,每個月被要求做到超過法定上限的198小時,如果做不滿198小時,還會被倒扣薪資;若超時加班,也只給正常時薪,從未給1.33倍或1.66倍,被欠加班費至少一萬元以上。

同時,過年期間加班,多名COMEBUY員工還上班超過12小時,甚至有員工值班達18小時,卻連加班費也領不到。

更慘的是,王先生在羣組詢問權益,卻被公司威脅妨害名譽,保留法律追訴權,他與阮同學及另外2名員工在協會輔導下申請調解後,王先生還被公司解僱,法務室前一天才打電話告知,要他隔天就不用來了。

協會也秀出威顧集團公文,上面直接寫明,「每日正常8小時工資,由COMEBUY支付,正常工時以外(晚間六點過後、例假及休假等時段),必要時採承攬或委任制度,屬於計酬人員由威顧集團發放承攬報酬。」

對此,COMEBUY(長沂國際實業有限公司)表示,將會全面檢討疏失,並不斷調整,以符合一例一休新制規定,同時也會全面輔導要求加盟主務必遵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