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用尿壺 男毆護理師判6月

18歲林姓男子因酒後、過度換氣被送急診,不滿尿急護理建議他用尿壺,竟口出穢言,還拉扯勒脖導致醫護人員受傷,更恫嚇:「我記住你了!」警詢和偵查都矢口否認犯行遭桃檢求處10月期刑,因審理時坦承不諱且表達悔悟,還積極和解,桃園地院判6月、緩刑2年。

林男3月12日清晨,因酒後、過度換氣與呼吸不順,被家人呼叫救護車送往中壢天晟醫院急救,林男在病牀上吊點滴時,尿急移動卻不慎跌坐在地,還作勢要自行拔除手臂上的點滴。

多名護理師見狀上前關心,其中丁姓護理師建議使用尿壺,沒想到竟引爆林男怒火,緊抓曾姓護理師的腳,不但對護理師口出穢言、飆罵三字經,還拉扯王姓護理師勒脖,導致她左部肩膀擦挫傷。中壢警方到場處理,林男還變本加厲恫稱:「我記住妳了」、「我等妳下班」、「我混小南門的,我一定找人來打妳!」

林男警詢和偵查都否認犯行,但監視器清楚拍下惡行,桃檢認爲林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被逮後還在員警面前恐嚇護理人員惡性重大,事後還未向護理人員表達歉意,依違反醫療法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除非林公開道歉、與被害醫護人員和解,不然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不宣告緩刑。

林男到法院態度丕變,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悟,還積極與被害人洽談和解,桃院法官認爲他有悔悟,從一重依違反醫療法對醫事人員強暴脅迫罪,判刑6月,以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服18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