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脫內褲怎叫醒妳?」員警大意 短裙妹在後座被性侵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加油,好嗎?臺北市一名20多歲年輕女子,去年底某日凌晨酒醉搭乘臺灣車隊計程車回家,因不省人事被司機載到永和得和派出所未料值班楊姓員警竟以人手不足爲由,隨便打發司機和醉走人,事後醉女遭司機性侵,楊姓員警日前出庭作證還想避重就輕,卻遭被害女子戳破謊言,痛斥優良駕駛和人民保母都不可信。

檢方調查,家住新北市王姓女子(化名)在臺北市林森北路酒店工作,去年11月3日凌晨2時下班,她打臺灣大車隊叫車專線,搭乘優良駕駛林桂弘的計程車回家,但因不勝酒力,王女上車就睡得跟死人一樣,林男問不出目的地,僅知王女要去永和,只好把她載到永和得和派出所求助。

當時值班的楊姓員警搖醒王女問到地址,未加多想就叫林男把王女載走,結果林男到指定地址後,見眼前這名陷入熟睡的年輕女子外表豔麗,洋裝下的內褲若隱若現,竟起了歹念

王女事後向警方表示,她在熟睡中忽感到下體一陣刺痛,驚醒發現內褲已被脫到腳踝處,林男坐在自己旁邊張大雙眼,嚇得她尖叫連連問:「你幹嘛脫我內褲!」林男卻理直氣壯地回說:「呀不脫內褲是要怎叫醒妳?」王女隨手丟了500元車資,邊哭邊跑逃回家,打電話跟臺灣大車隊投訴:「你們的優良司機很可惡!」

雖然林男全盤否認王女的指控,但當晚附近監視器剛好拍到他在計程車後門來回踱步,不時陷入沉思、抽菸,並反覆進出後座(圖左/示意照/取自網路),每次時間都超過3分鐘,總計長達80分鐘,行徑可疑,加上測謊未過,5日被臺北地檢署起訴。

楊姓員警日前出庭時,稱王女當時意識不清,他是從身分證上得知她的地址,卻遭王女反駁:「我身分證明明寫得是戶籍地址,你怎可能看出我住在永和!」被質疑是在避重就輕。

一位不願具名的員警指出,若有穿着清涼、面貌身材姣好的女性喝掛被送到警局,較妥善的做法是將她留置到意識較清醒時,再讓她離開。楊姓員警5日改口坦承,當時所內同事都外出執勤,只有他一人留守,無法給予更多協助,檢察官近日將對此展開調查,釐清員警是否瀆職,間接造成被害人被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