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狼師偷拍女生裙底春光 3女指認罪加一等

臺北地檢署。(資料照)

臺北市補習班廖姓老師,從9年前起要求女學生穿短裙上課,再趁機在桌下或跟到廁所內偷拍,檢警去年雖搜出數十名被害人偷拍檔案,但僅找到2女提告,廖因此被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日前又有3女提告,臺北地檢署再依3個妨害秘密罪起訴廖男

廖男被控從2002年起,要求女學生穿短裙上課,趁機從講桌下偷拍女生內褲,直到去年間因有女學生上廁所時發現隔間門外有人,發現是廖尾隨偷拍,告訴父母報警

檢警去年搜索補習班和廖男住處,查扣大量檔案,發現有疑似有數十名女學生被偷拍,但因爲大部分只拍到下半身,難以辨識身分,檢警循線找到7名被害人,僅2人提告。

臺北地院今年4月判廖男應執行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事後媒體報導,有3名女學生到警局請請求指認,確認遭偷拍後提告,檢方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