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跟超盧朋友出國玩 她塗改護照作「不在臺證明」

女子爲了拒絕和朋友一同出國旅遊,塗改護照假裝正好在國外,但行爲卻已經觸法。(圖/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陳姓女子6月30日在臺中機場出境通關時,被移民官員發現護照內其中一枚入境章戳的日期有塗改痕跡,一問之下才知道那是她爲了婉拒朋友出國邀約,突發奇想塗改作成的「僞證」,好證明自己剛好在國外無法同行,但因爲此舉已經觸法,訊後被依僞變造公文書罪嫌送辦。

移民署臺中港調查陳女光在2013年12月份就出國4次,今年1月間青梅竹馬好友又找她一起出國旅遊,她不好意思拒絕於是推辭自己剛好在國外,但對方仍不相信,結果她竟異想天開將12月份的入境戳章日期塗改成1月中旬,並拍照作成「僞證」傳給對方,等朋友相信後再將日期改回來。

日前她再度準備出國,因爲怕被識破,還特地選擇從未進出過的臺中機場,但最後還是被移民官發現,依僞變造公文書罪嫌將她送辦。移民署臺中港隊表示,近來陸續查獲國人塗改查驗章戳,提醒民衆護照內的查驗章戳具有法律性質,任意塗改或變造都是觸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