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前女友得新歡 醋男襲胸後崩潰喊:怎麼能給別人睡

臺中一位醋男不滿女友交了新歡,憤怒跑去對方家中鬧事,甚至出手襲胸,慘被告法院。(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位江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小雅化名)結交新歡,甚至要他趕緊去找新女友,竟奔往小雅的家中理論,伸鹹豬手猥褻,將手伸進小雅的衣中摸胸,還怒嗆「別人的生殖器比較適合妳,妳就給別人睡」,嚇小雅立刻報警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判處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江姓男子與小雅曾在一起逾20年後分手,2019年8月間江男得知小雅交了朋友無法接受小雅也叫他趕緊去找新歡,便憤怒的跑去小雅的家中,在門口大喊其名字談判,一見到小雅後更立刻衝上前擁抱襲胸,嚇的小雅啃咬他的手腕以掙脫狼爪,並趁機逃跑。

沒想到,小雅掙脫後,江男緊追在後,甚至衝上前用客家話對着小雅崩潰的大喊「就是別人的性器官比較適合妳,妳就給別人睡,別人要摸我也可以摸」等;直到小雅不停的哀求「朋友一場,拜託別這樣對我」,江男才作罷並悻悻然離去。小雅隨後在姪兒的陪同下赴警局報案

苗栗地院審理時,小雅表示,自己與江男已認識逾20年,兩人過去曾是男女朋友關係,早已分手多時。在分手後江男常出言酸她沒人要,她才向江男表明已名花有主,沒想到卻換來性騷擾。

對次,江男則辯稱自己並無性騷擾的意圖,聲稱「我沒摸她,我們在一起10幾年,快20年了,話講的難聽一點,看都不要看了,摸都不要摸了」;甚至說自己當時兩隻手都斷掉,要怎麼摸她。並表示小雅是沒獲得他的金援才故意誣陷。

法官勘驗證物後,認定江男犯行屬實,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案經上訴,考量江男獲得小雅的原諒,小雅也同意減刑,二審時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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