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音樂標案出包 華視「精緻劇場」評選又爆圖利廠商爭議

不只音樂標案出包,華視「精緻劇場」評選又爆圖利廠商爭議。(林鬱平攝)

公廣集團華視臺語頻道節目「精緻劇集」評選會議,爆出臨時評議結束後,現場更改第一名廠商的爭議。華視在去年12月18日進行第二次評選會議時,遭與會人士質疑疑有違反採購法,當天現場評選爲第一的廠商,突然間在主席主導下,瞬間變爲第二,一怒之下向文化部檢舉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文化部已派人進行調查

根據當天與會人士向本報爆料,12月18日進行第二次公開徵案的評選會議,會議主席爲總經理莊豐嘉特助桂蘭,共有七位評審參與,會議分爲上下午兩場,但是上午場進行初期流程討論時,其中一位委員表達下午有事必須請假。

但卻向主席表示他已經看過下午提案廠商的企畫書,所以可以先打分數

當時會中有評審及行政人員對此舉立刻反對,認爲有違採購法的條文,但主席劉桂蘭卻表達不會有問題,當場否決異議,並同意委員請假。造成原本下午也應該七位評審的會議,變成只有六人。

離譜的是,下午第二場評選結束後,原本序位第一的廠商,卻在主席要求委員改分數下,讓序位第二的廠商變成第一,讓原本可望得標的廠商瞬間落選。

與會人士更爆料,評選現場都有錄音錄影存證,但是就在上午場七位評審委員要請假時,其餘委員討論請假程序討論以及最終更改分數時,劉桂蘭卻要求工作人員中斷停止錄音,讓不少人質疑此舉違反開標作業違法,也深怕可能犯下僞造文書刑責

據瞭解,原本排名第一的廠商突然當場被做掉後,立刻蒐集證據向文化部檢舉。文化部事後也要求華視針對這件事做說明。

據瞭解,總經理莊豐相當生氣,當日下午就召集評選會的所有工作人員,正當大家以爲莊豐嘉要主持正義時,未料他卻對評選會議過程隻字不提,反而在現場質問到底是誰泄密,還當場指示要檢調查通聯抓泄密者,一但找到抓耙子立刻要嚴辦開除,讓與會人士相當訝異。

據瞭解,去年華視接受文化部9600萬補助臺語頻道節目製作的標案中,就已經違反「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規定,片面改用諮詢方式,未依照政府採購法直接將文化部補助的9600萬直接分給五家廠商,還自創「自制協拍」名詞規避違法,國民黨立委爲此還在立院質詢文化部長,要求究責與追弊。此事尚未落幕,現又傳出評選疑有圖利廠商爭議,讓外界相當震撼。

知情人士也表示,文化部已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但高層卻疑似要規避責任,還找了當天開會的評審及工作人員,重回現場模擬一次,重新制作一份報告提交給文化部,讓不少人直搖頭操作手法太過粗糙,遲早會東窗事發。

對此華視發出聲明強調,本次標案過程秉持公開公平程序,公開招標後內部評審加上外部評審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選出得標廠商。針對有業者質疑過程瑕疵中華電視公司表示,本案於決標日12/28議價決標後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一條,自決標日後三十天內辦理公告。廠商之所以收到評選結果,系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寄送。此次評選會議過程除內外部評審委員外,亦有采購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場過程公開透明。

華視表示該業者指稱特定評審私下與工作人員往來云云,經初步調查發現乃該特定廠商主動聯繫該評審委員詢問評審委員被動回答,調查也發現該評審委員於會議中即回廠商詢問,疑涉及嚴重違反評審保密原則,本公司將重新檢視此標案之公正公平性並進一步做適當之處置。至於特定評審委員和廠商是否有掛勾或是遭設局蓄意構陷,亦將同步調查。特定廠商若涉及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也將一併嚴格處置,必要時移送法辦

此次標案爲求慎重公平,由華視總經理特助劉桂蘭擔任會議主席。任職總經理特助前,劉桂蘭除了於新聞圈有豐富管理及新聞相關資歷,更曾任職於製作公司,亦於2005年以執導紀錄片作品獲得金鐘獎文教資訊節目獎,影視經歷豐富。

中華電視公司另迴應,對於報導中所述經致劇埸評議,此案尚在程序中還未完成決標,報導內容中諸多扭曲不實之訊息,不符合事實經過外,更蓄意扭曲惡意中傷中華電視公司及評選過程。針對不實爆料,中華電視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