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蹈蝶戀花覆轍!觀光局令臺北出發國內1日遊行程下架

國內1日旅遊團將成觀光局把關重點。(圖/資料照)

記者於佳雲臺北報導

有鑑於國內一日遊旅行意外及爭議頻傳,今日(21日)觀光局邀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勞動部、交通部等相關機關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主要辦理國內旅遊之旅行業者共商國內裡旅遊產品管理規範,並針對國內1日遊行程行車時數、行程安排與遊覽車駕駛勤務問題商議相關規定,其中不少臺北出發的熱門一日遊形成更被視爲仲要列管對象,若出現稽查不合規定情形,觀光局將勒令下架。

今日觀光局邀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勞動部、交通部等相關機關及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主要辦理國內旅遊之旅行業者等共商國內裡旅遊產品管理規範,商議相關規定把關旅遊品質。針對國內旅遊產品,如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1日遊行程(臺北出發),因其車輛時間長或路況不一,產品風險高,皆需應規定下架或列管追蹤,並令旅行業者採替換駕駛或更換交通工具等方式調整行程,如以遊覽車爲主要交通工具,每輛車行駛平面道路每日以300公里爲原則,如含山路則每日以200公里爲原則。

此外,由於國內旅遊產品削價競爭已成常態,觀光局將持續依法嚴格取締低價團,另請旅行業品保協會盡速研提國內旅遊1日遊參考標準及價格,並建立消費者正確消費及安全觀念。而爲避免司機過勞成問題,關於「國內旅遊產品合理安排行程安全注意事項」所定遊覽車司機勤務規定,也請旅行業於規劃安排行程時確實遵守,並提供駕駛員完全的休息時間,以有效降低旅遊意外事故風險;旅行業應評估使用遊覽車車型機件條件,行駛道路是否爲公路主管機關公告之危險路段妥爲安排交通工具。

對於高風險旅遊產品,觀光局將與消基會、旅行業品保協會建立審查機制,並公告周知消費者,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觀光局自2月16日也會同勞動主管機關辦理106年「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劃」,優先針對早出晚歸、時間長、使用車輛時間久之行程列爲優先稽查對象,並將於228連續假期加強抽查,以維旅遊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