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帶國足!"摑足臭豆腐"被判無效:諷刺國足太消極

本站體育518日報道:

近日,濟南國足豆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摑足”商標無效的二審行政判決書公佈,判決顯示該公司申請主要使用在醃製菌塊腐乳臭豆腐腐竹、豆腐製品食品上的“摑足”商標,存在貶損、諷刺"國足"的傾向,易產生消極的、負面的不良影響。

濟南國足豆腐公司之前在腐乳、豆腐、豆腐製品等商品上註冊了“摑足”商標。而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爲,公衆中國國家足球隊的關注以及相關媒體對於國足的報道,讓公衆易將“摑足”與“國足”相聯繫,產生消極負面影響,於是宣告該商標無效。濟南國足豆腐公司不服,並且進行了起訴。

2020年11月25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了判決,國足豆腐餐飲公司將商標主要使用在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貶損、諷刺“國足”的傾向,易產生消極的、負面的不良影響。此外,在案證據亦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經使用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並形成了唯一的指向性。據此駁回國足豆腐餐飲公司的訴訟請求

濟南國足豆腐公司不服,於是向北京高院上訴,近日,北京高院作出了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