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車載空籃回程過磅 農酸吃飽太閒

菜農貨車送完菜,回程車上空籃還要過磅嗎?類似爭議造成許多貨車司機困擾。圖爲臺北農產公司第一果菜批發市場工作人員忙着分類類型蔬菜。(本報資料照片)

菜農半夜開貨車送菜到臺北賣,菜農認爲車上是空籃子,不算載貨,沒有停車過磅,結果警方開罰9萬元。菜農酸空車還要過磅,吃飽太閒嗎?不但立委提出質疑,專家們都認爲應修法。

規定,大貨車載貨一定要過地磅,但如果是菜農送完菜,車上空籃還要過磅嗎?有屏東菜農半夜開貨車送菜到臺北賣,返程國道遇到地磅處,菜農認爲車上是空籃子,不算載貨,沒有停車過磅,結果被警方攔下;警方認定,車上的籃子是要拿去賣的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9萬。

立委鍾佳濱質疑條文問題,指該條文是2001年間用該法29條及30條部分內容並在一起修訂完成,結果衍伸出「主觀上很難認定裝載貨物」的爭議。

鍾佳濱說,類似案例實在太多,對中南部菜農造成困擾,因爲菜農認爲回程車上載空籃,警方卻認爲空籃是要賣的貨,爭議後造成民怨,應該修改。

交通部日前召集高速公路局等單位開會研議,據悉,考量採取修法,時間會拖比較久,擴大影響層面,初步規劃先從短期着手,以個案方式認定,朝條文規定解釋處理,讓員警執法有一致原則,避免類似案例處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