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巴拿馬文件》曝光後 還是天天有生意上門

文/陳彥淳、洪綾襄

巴拿馬文件》泄露一大堆臺灣境外公司資料,位於臺北市基隆路上的精博國際顧問公司電話也響個不停,「Mossack Fonseca律師事務所辦理的資料纔有流出,我們系統不同,很多客戶打過來問,我都跟他們說,安啦!」精博總裁龔泰平在接受本刊專訪時笑着回答,「就算是《巴拿馬文件》發生後,我們這裡還是天天在接單,完全沒有受影響。」

臺商打交道多年,他發現臺商比他還懂得如何用境外公司操作,曾有客戶坦言,一年營所稅率是17%,而設立境外公司一年要1000美元,如果要繳交的稅款高於1000美元,就值得設立境外公司。以下爲專訪內容

問:精博爲何會成爲臺灣最大的境外公司註冊代理人

答:我們最早是做企管顧問,但臺灣市場需求不大, 早期企業老闆寧可花2到3萬元一桌請你吃飯,然後在飯桌上拚命問你問題,也不願意付顧問費。一直到臺商赴中國投資時,第一關就是要先設立境外公司,重新找上我們,沒想到現在境外公司業務反而成爲主要業務之一。

那時我就繞着地球跑一圈,到各地與註冊國政府接洽,成爲包括BVI(英屬維京羣島)、美國德拉瓦、貝里斯、英屬安奎拉、模里西斯塞席爾等六個國家的註冊代理人,在當地都設有辦公室,是直接面對各國政府拿證照

問:註冊代理人與市面上的代辦公司有何不同?

答:這些國家建立註冊代理人系統,除了授權發放執照,也要求這些代理人對註冊公司進行管理,這包括整個申請過程、收取年費,以及各種法律問題,包括境外公司的董事股東如果需要變更,一些身分證明、董事證明等,甚至面臨到併購問題時,註冊國政府無法應付這麼多,都是由註冊代理人自己處理。

很多註冊代理人都設在香港,畢竟那裡是金融中心,再從香港過來拓點;因此代辦公司對註冊國的訊息是間接的,註冊代理人是直接的。近年來,各國法規變化很快,能因應的時間也很短。所以擁有直接的訊息可以確認境外公司都有符合規定

問:申請一家境外公司程序很複雜嗎?

答:十幾、二十年前,只要護照身分證影本交過來就可以;但自從金融海嘯以後,要先交營業計劃書交代資產來源、銀行推薦信、第三人推薦信,還要個人履歷表等。

這些條件是註冊國要求,但交給註冊代理人審覈,然後註冊國政府再來檢查我們(代理人),若無照做,先罰款,二○一三年後,對代理人的審覈更嚴格,一旦代理人不符合要求,就要吊銷執照

費用上則是愈來愈大衆化,二十年前,設立境外一家公司要1萬美元,現在只要1000美元…(本文截自財訊504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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