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柯建銘:這是我看過最赤裸裸的利益爭奪

文/洪綾襄

7月6日下午3點,歷時兩年討論的《公司法》修正案完成三讀。弔詭的是,三讀後竟然仍爭議不斷,相關討論連日盤據各報大幅版面

竹科老闆擔憂 機密被外泄

若對照近日七大工商團體動作對《公司法》的訴求,就可發現其實三讀版本大致符合工商團體要求,惟在持股過半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部分,工商團體提出四大但書,也就是必須設有繼續一年以上持股的限制、須先請求董事會召集、並報主管機關同意、主管機關也須針對大股東適格性進行審查等,才能維護公司穩健經營

然而,最終的三讀版本卻僅要求持股「3個月」以上的半數股東,得「自行」召開臨股會,以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代表工商界人士便痛批,該條款不但會增加企業的防禦成本,還開大門紅色資本得以入主股價便宜的臺灣企業──一如大同公司在去年初被有心爲之的陸資繞道入股。

「我在漩渦中心,看得特別清楚哪些是假議題,」操盤所有法案表決方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在英國香港公司法均允許過半數表決權股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證交法》公開收購條款中亦有相關條款;且中資已有限制投資條款規範,說中資會藉此入主、掠奪臺廠技術的人,其實並不瞭解《公司法》。

竹科老闆們真正擔心的「中資條款」是「普通董事查閱權」,也就是賦予普通董事對公司文件有查閱抄錄及複製權。「獨立董事是審計委員會當然成員,當然有權調閱資料,但…(本文節自財訊559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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