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英國脫歐的四種過渡模式

英國脫歐。(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文/巴克(Alex Barker)、魏格斯提(Stefan Wagstyl)

英國首相梅伊(Teresa May)承諾明年3月正式啓動分手談判、追求一刀兩斷後,英國脫離歐盟的政治時鐘就滴答響起了。談判上方籠罩的烏雲是:一個處理不當,跨界業務──營運許可契約權利海關特權、工作、居留許可,統統可能在一夜之間蒸發,人人措手不及。

這種末日風險因迫在眉睫、牽涉太大,投資人不能視而不見。法國總統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近日表示英國脫歐必有代價;代價爲何雖無定論,但是擔心最壞情況會出現的心理,成了這場全球最複雜分手談判幕後的推手,也迫使企業必須做出可能重新形塑歐洲經濟的決定。

此時,如有一項過渡協議產生,不失爲補救之道。英國和歐盟政府高層官員都認爲,過渡安排可以提供英國一種至少可撐到2025年的法律基礎。一名將參與談判的歐盟高階官員說:「過渡是關鍵。從一方面來看,這場離婚案眼前最重要的結果就是過渡協議,但沒人能保證它能產生。」

分手環節複雜最怕過渡協議難產

沒人能保證的癥結,是脫歐談判的架構。根據歐盟《里斯本條約》第50條,分手前,歐盟和英國之間的舊帳必須算清;在規定的兩年期限到期前,也必須就雙方未來關係的原則達成協議。其中未交代的是,在過渡協議到《全面貿易協議》產生─起碼也要在3到10年之後─之間的紛紛擾擾該如何處理?

英國政府法律顧問胡德(Andrew Hood)說:「協議不會在英國離開歐洲的那一刻說有就有,一定會有過渡期,英國希望及早,最好在明夏之前一切就清清楚楚。」但這可能是一廂情願。

分手的各個環節都極其複雜,但是最令談判籌備核心擔憂的,是各環節怎麼互動。在各方都同意前、沒有一樣能先打包票,這表示過渡協議在最好的情況下,充其量也只是最後一刻的產物,而最壞的情形是談判破裂,各種過渡性安排徒成幻影

在交涉英國退出歐盟應付帳單事上也有齟齬柏林巴黎布魯塞爾都打算把分手細節問題塞進「軟退」的《過渡協議》條件中,例如英國與歐盟共用事務的億萬歐元債務如何結算、預算費如何分攤等,一如歐蘭德所說:「英國想不付錢就走人,那是不可能的。」

分手費很關鍵不可能不付錢就走人

因此,儘管歐盟和英國都同意及早達成過渡安排,對雙方都是經濟上的最理性途徑,但政治現實卻把兩邊推向全然不同的方向。歐盟一名介入談判的外交官說:「在第50條款期限到期前,一切不可能明朗…(本文截自財訊514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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