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追黨產先捉大尾 中投將收歸國有

文/曾嬿卿、洪綾襄

接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就註定政治爭議脫不了身。黨產會在8月31日成立,2個半月來,大門玻璃被砸破、被潑糞、包圍抗議,紛擾不斷;但經歷過10年前紅衫軍倒扁事件的顧立雄,卻認爲「現在還好,只有一些國民黨支持者在罵,但沒有很明顯的族羣對立。」

當時因爲擔任陳水扁律師,被捲入社會兩極對抗中,顧立雄接受本刊訪問時表示,當時從他的車位家裡電梯口都被貼滿倒扁標誌,有上海口音母親菜市場,卻被魚販罵,「我覺得現在時代進步了。」

「沒凌駕司法權」國民黨可以再聲請救濟

然而,黨產會在九月凍結國民黨永豐帳戶及臺銀支票八億餘元,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行政處分合法性疑義,必須停止執行;但黨產會再提出兩項行政處分,要求永豐銀暫停提領匯出、臺銀辦理支票清償提存,並將對高等行政法院抗告,引發外界批評黨產會凌駕司法。本刊專訪主委顧立雄談處理黨產的爭議。以下是訪問摘要:

問:黨產會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行政處分有問題,但黨產會卻再度做出行政處分,被部分人士指責黨產會行政權凌駕司法權?

答:並沒有行政權凌駕司法權這件事情,我們始終要面對司法的監督,行政和司法是分立的,否則國民黨爲什麼可以去法院聲請救濟?我們會被批評,只是因爲我們再次做出行政處分。這是不理解三權分立,我們正是因爲國民黨去聲請、法院裁定停止執行,我們是遵循該裁決內容,纔再次做了一個行政法院希望我們更明確的行政處分。

問:外界只覺得爲什麼法院已經裁定停止執行了,你們又再發一條行政處分?

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沒有否定我們不能凍結,只是程序上應該要更完美,主要是因永豐銀是私人事業,爲善意第三人,沒有履行法律義務;因此黨產會依照法院裁定,就再做一個更明確處分,未來所有的認定都不必交由永豐銀,而是依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及相關辦法。國民黨當然可以再去聲請救濟,如果法院還是認爲我們不夠明確,我們當然歡迎國民黨再次提訴願,甚至聲請再次停止執行;如果法院再裁定停止執行,這時候責任就不在我。

問:外界認爲,黨產會把國民黨追殺到連黨工薪水都付不出來了?

答:其實像陳樹(中投董事長)便就中投營運合理支出來跟我們申請許可,這樣他就能維持正常營運,因此我們也希望國民黨來跟我們申請許可。我一直提到,如果國民黨認爲其黨產合乎法律義務、正當理由、申請許可,都歡迎來本會請求認定,但到現在都沒有。國民黨的態度都是杯葛,認爲我們是違憲違法機構,所以只要一再抗議就好,並沒有來請求對法定義務或正當理由做認定…(本文截自財訊516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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