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財部推7宗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 權利金底價17億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批次首次列標2宗臺中市住宅區土地,1宗位於第13期市地重劃區,臨三民西路及文心南路,屬新興發展地區;另1宗位於梧棲地區,鄰近土地已陸續標脫,標的條件亦相當優質。

其餘5宗曾列標之土地,澎湖馬公市商業區土地,曾於103、104年2次列標,目前周邊商業發展興盛,經協調澎湖縣政府將縣有土地並同列標,坵塊更爲方整有利得標人規劃,另因屬商業區土地且並縣有地招標,故投標須知特別載明不允許作住宅使用,地上權及地上建物不得一部讓與;臺北市中正區商業區土地鄰近西門商圈,屬市區稀有精華土地;新北市土城區住宅區土地,附近已完工之新建案林立;臺中市北屯區住宅區土地位於新都自辦市地重劃區。高雄市旗津區乙種工業區土地,面積近3千坪,鄰近旗津醫院。該5宗標的經國產署檢討招標條件重新推出,期可獲得市場青睞。

國產署表示,爲兼顧活化國有土地及國家住宅政策,自111年起符合位於都市計劃住宅區、面臨10公尺以上計劃道路,基地形狀方整且面積0.15公頃以上之標的,均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有無社會住宅用地需求,經評估無需求者,續由該署辦理活化利用;招標設定地上權系國家保有土地所有權提供使用權予民間活化國有土地方式,於國人有土斯有財觀念下其市場流動性與所有權市場有明顯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