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不敢提ㄧ中一臺? 民團轟:擁有權力就說不清楚

社民黨經濟民主連合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社民黨、經濟民主連合22日上午赴立院外召開記者會,指出民進黨團版監督條例有4大缺失,社民黨召集人範雲表示,條例裡面不敢提到一中一臺,對民進黨非常失望,得到權力就不說清楚,兩岸任何決定,必須交由人民公投,民進黨執政後,不知道爲什麼沿用馬政府版本,這樣如何突破種種陷阱

社民黨召集人範雲表示,首先,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協議就究竟是送立法院「審議」或「備查」,全由行政機關決定。若協議機關將協議送交立法院備查,立法院僅能審查無違反相關法令的形式審查,但民進黨版的監督條例中卻沒有備查轉爲審議的機制,產業衝擊等各個層面評估將被忽略。範雲表示,第二點,總統英文在2011年10月時,要求馬政府「將兩岸政治協商須經公民投票的法律機制,納入《公民投票法》的修法」。2014年民進黨團版《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主張涉及國防外交及經濟上利益之國家重大事項,需強制送交公投複決。第三點,範雲提到,2014年民進黨推出的版本是以「臺灣與中國」爲主體,這次的版本卻變成「兩岸」,沿用過去一國兩區架構;她問,過去民進黨一直主張政治協議強制公投,也主張以應以臺灣與中國爲條例的主體。這因爲國家的未來不能由少部分權貴決定,也是讓臺灣開始跳脫一國兩區的架構,爲什麼現在突然會變得這麼困難?範雲表示,第四點,是希望民進黨政府不是金魚腦,記憶力只有短暫的7秒鐘。318運動起於服貿協議的爭議,但目前服貿協議已經完成簽署,即使日後監督條例完成立法,民進黨政府始終未說明服貿是否回溯適用。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問,貨貿已經正在談判中,但依據民進黨版草案規定談判前要送談判計劃給立法院,請問貨貿的談判計劃需要重新送立法院嗎?他也問,民進黨版草案規定協議簽署完成後採包裹表決,但2013年6月25日朝野協商決議服貿是採取逐條逐項表決,服貿到底是要包裹表決還是逐條逐項表決?

社民黨政策部專員魏揚認爲,按照民進黨版監督條例服貿就會通過,318運動三年過去還是遇到一樣的困難。兩國之間的經貿協議,居然不需要經過國會實質審查只需要備查。他提到,民進黨版也沒有把衝擊影響評估做得更完善,到最後還是淪爲作文比賽

新北市地深協會理事長曾柏瑜指出,要檢驗民進黨是不是隻做表面功夫,監督條例就是最好的標準。318運動不只是針對國民黨馬英九而是要實質監督,所謂實質監督應包含衝擊影響評估、公民參與、逐條審查與救濟機制等的完整流程。但民進黨版中對這些問題都不清不楚,未來仍然可能重演張慶忠30秒事件。

民主維新召集人吳濬彥說,蔡政府千萬不要忘記,人民在投下選票的時候,授權民進黨執政的每一分期待。他指出,民進黨版仍然沒有解決空白協議授權的問題,政治性協議沒有公投機制,沒有明訂公聽會聽證會程序,沒有溯及既往服貿和貨貿,主權地位不明,衝擊影響批評一語帶過,這些缺漏都應該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