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李宗瑞 陳美蘭淚灑法庭認罪

東森新聞記者楊佩琪張仲華、SNG/臺北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性侵偷拍案中,友人美蘭涉嫌藏匿他長達一個月,20日上午臺北地方法院針對藏匿人犯開庭審理法庭上,陳美蘭當庭認罪,相當配合法官訊問,不過被問到有甚麼理由讓法官不會判重刑?陳美蘭淚灑法庭,強調自己真的不是故意要藏人。

穿着暗紅色外套、戴着個大墨鏡,走出法院,面對鏡頭的陳美蘭低頭不語。據瞭解,陳美蘭淚灑法庭,因爲涉嫌藏匿李宗瑞,遭檢察官起訴從重量刑,她除了當庭認罪,還哭着請求法官看在她是單親媽媽,必須照顧三個小孩情況下,給予減刑或是緩刑的機會

陳美蘭強調,她真的不是故意藏匿李宗瑞,只是不忍心看李宗瑞獨自面對外界壓力。李宗瑞投案當天,陳美蘭也到警局投案,外界才知道李宗瑞原來都躲藏在陳美蘭彰化住家,陳美蘭強調,李宗瑞7月31日到彰化來,她直到8月8日看了新聞才知道李宗瑞被通緝,期間一直安撫李宗瑞情緒,也勸李宗瑞投案。

對於藏匿人犯期間造成社會資源浪費,陳美蘭向社會大衆道歉,只是法官似乎對陳美蘭是否真的沒有利害關係,就收容認識才兩年多的李宗瑞,抱持着質疑態度。臺北地方法院將在12月10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