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悟道廣場續約一波三折 觀旅局: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議員李中29日重批觀旅局,因未能即時展開續約作業,以致於市民廣場旁的草悟廣場從原本的長期OT合約變成九個月的短約,未來草悟廣場的形象品質堪憂。(陳世宗攝)

觀旅局長林筱淇指出,經過2次議會議後,草悟公司未能接受相關契約條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市府立即重啓草悟廣場招商作業。(陳世宗攝)

臺中市民廣場旁的草悟廣場,從原本長期OT合約變成9個月短約,原先每個月收入從180幾萬驟降爲12餘萬,29日引起臺中市議員李中的痛批,觀旅局「將帥無能、累死三軍」,未來草悟廣場形象與品質堪憂。觀旅局長林筱淇說,草悟公司未能接受相關契約條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李中指出,草悟廣場原先業者經營7年,去年底即依合約提出續約請求,但觀旅局遲至今年6月才啓動續約會前會,7、8月召開兩次續約會議,提出權利金稅額偏高以致續約不成,導致第一線基層人員只餘不到2個月時間可以作業,根本無法在11月6日合約結束前,透過合法招標程序找到願意繼續長期經營的業者。

李中說,觀旅局當前逕洽籤9月短約的業者,過去曾在林佳龍市長時期,透過中興大學與都發局、勞工局簽約,包下審計新村,當時原本是要協助青年創業,但裡頭許多青年朋友紛紛向不同議員陳情,表示許多設備損壞業者都不維修,且後期增加許多不當規費或提高租金,觀旅局爲什麼還要找這樣聲名不佳的業者?

李中指出,原業者每個月繳交給市政府的相關租金、權利金大約是180餘萬,但現在短租業者1個月只需要繳交12萬餘元的土地(建物)租金,若短租業者將之前營業不到三個月就收掉的富地市場模式搬到草悟廣場,轉租的每月收入至少在百萬以上。

李中痛批,觀旅局爲不讓草悟廣場閒置而倉促短租的作法,可能會讓業者有套利空間,且因爲是短租,業者根本不會投入基礎設備的投資與維護,賺了就走的模式將會對草悟廣場的品牌形象與臺中市的觀光形象產生莫大沖擊。

觀旅局說,該局自102年辦理草悟廣場OT案,委請草悟公司經營7年,合約至109年11月6日到期,並由草悟公司依約取得優先議約權。近年市府於鄰近市民廣場舉辦各類節慶活動,成功帶動周邊商業人潮持續活絡,儼然是臺中市聚客能力最強的地域(107年639萬人、108年659萬人)。

觀旅局長林筱淇指出,惟經過2次議約會議後,草悟公司未能接受相關契約條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市府立即重啓草悟廣場招商作業,設定長期委託經營7+7年,109年9月30日公告,10月29日截標。

林筱淇強調,市府依約辦理草悟廣場委託經營,並考量合約新舊廠商銜接期間可能的空窗期,造成廣場周邊的觀光及交通服務中斷,故依市府相關規定辦理短期租賃,並依規收取租金,善盡本局管理推動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