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產女嬰情急裝袋丟包 垃圾車滾出嬰屍 生母下場出爐

陳姓女子今年8月12日將產下的死胎丟進垃圾車內,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爲陳女無前科、素行良好,犯後坦承罪行,頗有悔意,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王揚傑攝)

新北市新莊區今年8月12日發生死亡女嬰遭丟棄垃圾車案,警方循線逮捕43歲生母陳姓女子;陳女稱她當日起牀腹痛上廁所,產下女嬰後,見其一動也不動,因過於緊張害怕,纔將女嬰打包丟進垃圾車內。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爲陳女無前科、素行良好,犯後坦承罪行,頗有悔意,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該女嬰爲陳女與丈夫親生,陳女因腹痛在住家如廁時,自行扯斷臍帶分娩產下女嬰,但女嬰出生後沒有活動跡象、也不哭鬧,陳女便用手輕推,發現女嬰沒有反應或生命跡象,一時心慌,在未告知丈夫的狀況,將女嬰和臍帶、胎盤等打包,丟進附近的垃圾車內。

清潔人員啓動垃圾車壓縮機後,垃圾袋剛好滾出,女嬰屍體也因此被發現,而陳女也遭逮捕訊問,她在偵訊時皆坦承犯行。檢方認爲,女嬰屍體經法醫解剖後,確認爲死胎,因此難認陳女有涉犯殺人、生母殺嬰或遺棄致死等罪嫌,不過女嬰已有明顯人類五官和肢體型態,陳女仍有涉犯遺棄屍體罪嫌。

不過,考量陳女無前科、犯後坦承罪行,因一時緊張才犯下本案,相信經此教訓後會有所警惕,因此給予陳女自新機會,給予1年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陳女也須繳納國庫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