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借北斗數據追扇貝…獐子島騙局大結局 董座重判15年

獐子島漁業董事長吳厚剛。(本報資料照片)

獐子島扇貝事件迎來了大結局。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獐子島原董事長、總裁吳厚剛因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詐騙罪、串通投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92萬元(人民幣,下同)。調查期間,證監會還借用北斗衛星撒下「天網」尋找獐子島的扇貝,終於揭穿獐子島的扇貝逃跑大騙局。

紅星新聞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了2023年金融檢察工作案事例,「獐子島」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在列。

案例顯示,2016年,爲避免因連續三年虧損被暫停上市,獐子島原董事長吳厚剛指使公司人員製作虛假採捕紀錄表,調減蝦夷扇貝採捕面積以虛減營業成本,對部分海域已不存在的扇貝應作覈銷處理而不作覈銷處理,虛減營業外支出,虛增利潤1.3億餘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11%。

從2014年起,獐子島的扇貝一度成爲A股市場上的「明星」,先是「跑了」,後又「餓死了」,曲折的發展不僅震驚了股民,也引來了證監會介入調查。

獐子島曾公告,海洋牧場發生了自然災害,「扇貝去了哪裡」也成爲股民的熱議話題。

2019年,獐子島發佈業績預告,預計虧損4000到4500萬元,主要因素又與扇貝有關。在調查過程中,證監會還借用了北斗衛星找獐子島的扇貝。

據報導,獐子島捕撈麪積無逐日客觀紀錄可參考,內控嚴重缺失。調查人員利用衛星定位還原出獐子島採捕船實際捕撈軌跡圖發現,獐子島沒有如實記錄採捕海域,2016年的實際採捕海域面積比帳面紀錄多出近14萬畝。

證監會表示,獐子島在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虧損的情況下,利用海底庫存及採捕情況難覈實的特點,不以實際採捕海域爲依據進行成本結轉,導致財報告嚴重失真,2016年通過少記錄成本、營業外支出的方法將利潤由虧損披露爲盈利,2017年將已採捕海域列入覈銷海域或減值海域,誇大虧損幅度。

2020年對獐子島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15名責任人員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款,對4名主要責任人採取5年至終身市場禁入。

2023年金融檢察工作案事例,「獐子島」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在列。(視頻截圖)

證監會借用了北斗衛星找獐子島的扇貝。(取材自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