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水庫旅館區調整及變更 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發展

「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劃」臺南市部分已公告第二階段發佈實施,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爲「第一種旅館區」,另部分旅館區調整爲「第二種旅館區」,合計旅館區面積16.55公頃,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地方觀光發展。圖/民衆提供

「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劃」臺南市部分已公告第二階段發佈實施,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爲「第一種旅館區」,另部分旅館區調整爲「第二種旅館區」,合計旅館區面積16.55公頃,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地方觀光發展。

臺南市都發局指出,曾文水庫於民國62年運轉至今將近50年,爲嘉南地區主要供應水源,爲配合水庫治理穩定供水,「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劃(第四次通盤檢討)」已於2021年9月14日發佈實施,爲維護民衆權益,將無涉及水庫治理計劃的案件納入第二階段,並分爲嘉義縣與臺南市,其中有南市部分已在今年2月17日起公告第二階段發佈實施。

市長黃偉哲指出,曾文水庫爲全國最大水庫,只要維護得當,除穩定供應地方用水外,於本案發布實施後同時能兼顧環境保護及私人土地權益。

都發局長徐中強說,此次檢討重點包含因應觀光發展條例修正,以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將「青1」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爲「第一種旅館區」;另根據森林法將原計劃「旅館區」屬國有地部分變更爲保護區,其餘則調整爲「第二種旅館區」,變更後兩種旅館區的面積合計16.55公頃。

另配合通行交通現況於聯外道路部分,將3號道路(臺3線)及4號道路(市174線)線型修正,以便與南側楠西都市計劃道路系統順接,已達到圖、地一致目的。爲滿足未來臺電公司供電需求,將農業區變更爲電路鐵塔用地,以符土地管用合一。

此次第二階段公告發布實施後之主要計劃書、圖及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細部計劃書已刊載於市府首頁「市政公告」及市府都市發展局首頁「最新公告」供公衆查閱(https://ud.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