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16歲被甩潑汽油「燒死嫩女友」!恐怖癌末男獲判免死

▲恐怖情人!被女友甩埋伏潑汽油殺人。(資料照/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恐怖情人41 歲黃俊華,因爲不滿被甩,2015年11月29日跑到25歲馬姓女友住處埋伏,等到女友晚間返家,怒潑汽油放火焚燒,造成馬女死亡。罹患肝癌末期的他遭到羈押,檢方處死刑,但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逃死」,全案仍可上訴。

黃男因不滿馬女提分手又避不見面,竟去買來100元的95無鉛汽油裝桶,當晚前往被害人住處等候,見到馬返家還在機車上,憤而潑灑汽油,並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丟去,人車瞬間被烈火吞噬,他也逃之夭夭。

▲黃男買100元汽油,縱火燒死女友。

▲馬女弟弟開門,乍見姊姊全身着火。

當時馬女弟弟一開門,就見到姊姊全身着火躺地,造成全身超過90%的三到四度燒燙傷肺部也有吸入性灼傷等傷害,經送醫仍不治死亡。警方調查發現,2人交往4年多,期間馬女不只負擔生活費,還幫黃男付20萬元貸款,最後因個性不合分手,他卻一直要求複合,對方受不了封鎖LINE,引發殺機

事後黃俊華痛批馬的姊夫誤導警方辦案,以過失致死抗辯,檢方認爲他犯後沒有悔意,多次以過失殺人辯解,偵訊時對案情內容避重就輕、交代不清,求處死刑。未料15日屏東地院法官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