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警示燈塗消防字!勘災車私用?竹消防局長遭罰:誤會

新竹消防局長簡萬瑤(右一捐血者)。(圖/資料照)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市消防局長簡萬瑤將勘災車當成私用車,不但把警示燈拆除,還塗掉車身消防字樣。雖然簡萬瑤表示純屬誤會,只是將勘災車改爲公務車使用,但仍承認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向市府自請處分,市府6日依規定記申誡兩次。

簡萬瑤表示,車身字體是用黏貼的,「因爲清洗過程中脫落不好看,因此將其清除」,而車頂警示燈只是改爲活動式,並沒有拆除。他說,因爲消防局長沒有配備公務車,因此爲了解省經費,將3年前民間捐贈的其中1輛勘災車改爲公務車,用於參加義消活動或出席同仁婚喪喜慶場合

簡萬瑤解釋,因爲轄區內發生狀況必須立刻趕往現場,但局長並未配備公務車,因此將普天宮去年捐贈的勘災車改爲公務車使用,「否則如果要有1輛勘災車、1輛公務車,局長勢必要配2輛車纔夠用」。

市府指出,對於簡萬瑤表示假日常有臺北新北往返參加活動及婚喪喜慶等公務之需,政風調查認爲,依據「新竹市消防局消防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勘災車可支援一般公務使用,但難以認定婚喪喜慶爲公務,且擅自更改車體一事確有失當,因此,市府召開臨時考績委員會議,依據「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規定,給予以申誡兩次之處分。

市府表示,政風處近日也會將相關資料送交法務部廉政署,釐清簡萬瑤是否有涉及侵佔公有財物刑責。市府秘書長陳章賢也已責成行政處,清查各局處公務車使用及管理情形,要求各局處主管及同仁務必遵守公務車輛的使用規範,若有不當使用情事,將依規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