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找代課要自掏腰包? 高教工會斥交大等7大學荒謬 

大學兼任老師控訴勞動部教育部兼任教師的打壓。(圖/高教工會提供,下同)

記者蕭玗欣/臺北報導

目前大學兼任教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出現生產假被「吃掉」的奇怪現象,讓兼任教師不敢生育;交大、東吳嘉大甚至規定,如果請代課老師來上課還要自己掏腰包付鐘點費。高教工會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及教育部立即讓兼任老師適任《勞基法》,別再幫學校人事成本

高教工會表示,許多女性兼任教師會員向工會反映,由於大專兼任教師至今仍,在缺乏工作權的保障下,兼任教師根本不敢生育。女性兼任教師更直呼,「勞動部和教育部遲遲不讓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根本是對兼任受僱勞工的嚴重歧視與打壓!」

高教工會表示,兼任老師懷孕時非但沒有產檢假,還必須長時間且夜間授課;生小孩沒有產假,男性兼任教師當然也沒有陪產假,即使繳了勞保費,也無法請領六個月的育嬰津貼,「更不用提家庭照顧假等目前公私營機構企業慣例假別」。

高教工會質疑,難道,勞動部與教育部要放任全臺大專院院校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難道還要爲了幫學校節省人事成本,繼續將兼任教師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

目前實務上,大專兼任教師倘若要請各種假,校方都要求老師必須事先自行找好代課教師,才能准假,「但光是因爲生病要請人代課一週都可能遭遇困難了,更不用說要找到願意代課八週的教師」。

高教工會表示,許多學校還明訂兼任教師倘若請假,要自行承擔代課教師之鐘點費,包括臺北大學、交通大學、嘉義大學、輔仁大學東吳大學銘傳大學、文化大學等公、私立大專院校,皆有此等荒謬之規定。

對此,高教工會強烈要求勞動部應立即發佈行政命令,將全臺編制外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同時也應會同教育部,發文全國160間大專院校校方,要求校方應主動提供兼任教師有薪之「產檢假」、「產假」、「陪產假」。

▲目前大學兼任老師沒有生產假可請。